明朝时,福清江阴下宅村有一个财主族长公,立了一条俗例:村里不论谁家讨亲,洞房之夜,新人都要熄灯静坐房内,等待族长公前来“摸喜”。那族长公不但连摸带抱,粗鲁下流,口中还讲:我是族长公,有福有寿,给我“摸喜”,就能福寿双全,家丁兴旺。族长公势大如山,没有人敢违抗。就这样,“摸喜”陋俗一代一代传下来,无数新人受尽凌辱,无处诉苦。后来,李头岭村出了一位姑娘姓李名唤敢娘,聪明伶俐,性格刚强,自幼父母主婚,许配下宅村。到了长大成人,听人讲下宅村有这陋俗,心里暗暗想对付办法。
婚期将近时候,娘奶晓得女儿心情,只怕她冒犯村规,得罪族长,连累公婆丈夫,就跟女儿说:“仔呀,圣人有讲:‘在家从父母,出阁从夫郎。’你做人媳妇,头顶别人天,脚踏别人地。千万要知道理,守规法,免得爸、奶听闲话。”敢娘听了红着脸,微微带笑应道:“娘奶你安心,女仔不会害你听闲话。”
娘奶不知女儿心存何意,只好多办嫁汝。敢娘看出娘奶心意,就说:“娘奶,人都讲:‘好男不要祖上物,好女不要娘嫁妆。’女儿不要银,不要金,只要铰刀、钻仔钉。铰刀裁衣裳,钻仔打鞋钉。”娘奶只好凭诸娘仔意思,就将这两件东西陪嫁。
过门那日,李敢娘带这两件特别嫁妆上轿。抬到下宅村拜堂之后进入洞房,伴娘照例吹暗花烛,新人静静坐在床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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