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次求婚意向发生得很早,在小学最末的一年。这件童年往事被我写成短篇小说那本书中。
总而言之,我爱上了一个光头男生,他就是匪兵甲。我们那时演话剧,剧情是“牛伯伯打游击”。我演匪兵乙。匪兵总共两人,乙爱上甲理所当然。
为了这个隔壁班的男生,我神魂颠倒接近一年半的光景,也没想办法告诉他。可是当时我很坚持,认定将来非他不嫁。这么单恋单恋的,就开始求婚了。
小小年纪,求得很聪明。直接向匪兵甲去求,必定不成,说不定被他出卖,还得记个大过加留校察看什么的,所以根本不向当事人去求。
我向神去求。
祷告呀———热烈地向我们在天上的父去哀求,我说:“请您怜悯,将来把我嫁给匪兵甲。”
这段故事回想起来自然是笑料,可是当日情怀并不如此。爱情的滋味,即使是单恋吧,其中还是有着它的痴迷和苦痛。小孩子纯情,不理什么柴米油盐的,也不能说那不真实。
长到16岁时,那个匪兵甲早已被忘光了,我突然在家里的信箱中拿到一封淡蓝色信封信纸的情书,没贴邮票,丢进来的。
从那时开始,每星期一封,很准时。过了好几个月,我在巷子里看见那个写信的人———一个住在附近的大学生。没有跟他交谈,我只是看了他一眼,转身轻轻关上大门。
那个学生,寒暑假回到香港侨居地时,就会寄来香港的风景明信片,说:“有一天,等我毕业了,我要娶你,带你来坐轮渡,看香港的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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