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成物资,全都花掉了。
大别墅里,灯光亮了又暗,整座湘城开始被黑暗笼罩,不知名的某个角落里,隐约传出一道野兽的低鸣声。
开发区那头,被虞朝暮挂了电话的沈澜,站在空无一人的街边,手中提着刀,刀锋上还挂着一丝粘稠的黑血,手臂上,有着丧尸的指甲划出来的一道伤痕。
他刚刚蹿入一户人家,杀完了一只丧尸出来。
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杀丧尸易如反掌,特别是现在真正的末世还没到来,这些刚刚变异的丧尸,非常的好杀。
沈澜之所以会受伤,那是因为他是故意让自己受的伤。
这辈子,他想先与重寒煜一步,快速激发出异能来,所以要尽快的让自己感染末日病毒,只有轮番多次的刺激身体抗体机能,异能才能被早些激发出来。
于是沈澜故意让自己的手受伤,因着他想这辈子再也不用屈居在重寒煜之下,他的异能比重寒煜早激发,就可以早些提升异能。
待得重寒煜的异能被激发出来后,届时,他便有足够的能力,将重寒煜收为手下,亦或者…直接杀了!
沈澜俊美的脸上,有着一抹阴寒之色,重来的一辈子,他绝不能允许自己重走上辈子的老路,为了巴结重寒煜,他没了发妻。
他的朝暮,前世今生,唯一一个拿着真心爱过他的女人,她的死,让沈澜惦念了一辈子。
朝暮的死,这笔账该直接算在重寒煜的头上,而后,他为了夺重寒煜的位,甚至还死在了重寒煜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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