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才不如你呢。”
真不知道是贬狗,还是贬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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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莫两个小时之后,孟千姿循着一股奇怪的腥臭味,追踪到一个洞穴。
洞穴位于半山腰,入口很隐蔽,如果不是循味道,只凭眼睛看的话,白天都很容易错过,孟千姿在入口外立了一会,静听里头动静。
没声音,味道也没波动,这儿,可能只是个无人的栖宿地。
孟千姿拧亮手电,缓步走了进去。
洞穴不大,但也足有五六十平,手电首先照到的,是一滩血迹,孟千姿盯着那滩血看了会,这种血量,应该是受伤。
她移开手电光,很快,光的尽头处有什么东西闪耀,是一个眼镜,半边镜片碎裂,另半边完好。
孟千姿走过去,拎起了看,她很快就认出,这是神棍的眼镜。
那个叫孙耀的司机说,车里的人是分开了、四散逃跑的。
如果对方是冲着神棍来的,那神棍就是重点目标,他被抓住,是顺理成章的事儿。
神棍死了吗?不像,这儿距离事发地已经很远了,神棍那体魄,跑这么远相当够呛,也许是被带来的,然后,又被带走了。
带去哪了呢?这儿是巴颜喀拉山脉,但她一路行来,方向很单一,始终指向西北,这个方向,走得足够久,会连接上昆仑山。
孟千姿沉吟了会,把只剩了一个镜片的眼镜腿塞进包里,站起身时,又在山壁上看到了一样东西。
那是一块……人皮?
泛白、发烂,松垮垮粘在山壁上耷拉着,孟千姿嫌脏,没有伸手去触摸,凑近闻了一下——现在的嗅觉太灵敏了,有点生理不适,又退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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