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二字。
她在北京朋友少,偏偏最亲近的杨博书还跑到上海去见网友了,气得周沫锤了一晚的床,“死羊仔,我没有他的网友好看吗?”
“网友可以发展发展,你不行。”这是杨博书的原话,余味只是复述,结果被周沫按在床上不分青红皂白地锤了一通。
幸好胡倾城在,余味带她们去吃饭时,趁周沫去洗手间,问不好意思、眼神乱摆的胡倾城,周沫生日送什么好?
余味已经对周沫这几年的品味失去了了解,他的重心都是打工和学业,诸多疏忽才导致他现在这般愧疚,所以想着找补,胡倾城说,死物不如活物。她的小说书里,男主角都是给女主角送猫狗的。
余味否定了。周沫不喜欢动物,她小时候被西巷的狗追过,吓得做了两天噩梦,还尿了床,之后101号都知道她怕狗,也没人养过狗。
“她怕狗?”胡倾城惊讶,“可是学校后面的二黄跟她很要好啊,她经常逛完街都要去跟它打个招呼,吃晚饭带点肉给它啊。”
“......”余味顿时觉得自己真的不了解周沫。
女大十八变,周沫也不过是去卫校后变了一些,又在来到北京后变了一些,就这慢慢凑成的一点点,让余味对周沫的喜好难以把握。
“那......你买了狗你放在地下室养吗?”
余味摇摇头,“我准备换个房子,不过先别告诉沫沫。”
“好啊!”胡倾城惊喜,周沫的苦日子好像就要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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