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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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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捞到那十块港币之前,老爸跟老妈离了婚,卷走一切能兑换现金的东西,连电视机都二手当掉了,连夜投奔美利坚合众国,开始他崭新的人生。老妈以令人吃惊的速度立马改嫁,临走前塞给我一万块港币,抱着我哭道:“妈妈对不起你,语晴。”

这种呼唤超级英雄的时刻,老麦以superwoman的傲人姿态,带着全宇宙最闪耀的光芒,出现在我面前。虽然老麦当时仍在一家经纪公司干着打杂的活,和一个日本人合租新界的小公寓,但她毅然决然地担任一个十岁女童的监护人,并让她茁壮成长到十六岁,着实让我非常感动,我甚至怀疑她才是我失散多年的亲妈。

当然,作者是不会任凭我的人生这样和谐又美好地发展下去的。十六岁的夏天,老妈找到我,说她查出乳腺癌,要化疗,她没钱,想找老麦借点。老妈脸上的皱纹又多了,她以前是个小明星,每天都对着镜子化妆,在我十岁生日时还送了我一双妙丽的高跟鞋。可她现在老得像旺角卖腊肠的阿婆,眼睛里没有一点神采。我有些难过。

我不好意思找老麦伸手要钱,所以我跟她说我不想念书了,想赚钱。老麦问我为什么,我说赚钱给老妈治病。她沉默了一会,告诉我中五必须念完,她会想法子给我赚钱的机会。

后来,我便在老麦的劝说下,投身本港演艺圈了。

但是老妈却等不到我大红大紫的那天了,她三个月前吞安眠药自杀,因为她不想切掉□□。大约女人一旦尝过被人当做美女众星捧月的感觉,就上了瘾戒不掉,想做一辈子的美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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