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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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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薯条……”秦七七连忙抢答:“是因为我忘了关火,不小心把油都给榨干了,所以全都糊了。”

“那意面。”

陈默又问。

“是因为我醋放多了了。”

秦七七说:“哎呀,不给你吃了,反正也不好吃。”

陈默拿起薯条咬了一口,虽然是满嘴糊味,但是那股焦脆还是挺爽口的,为了安慰秦七七,他还是满意的点头:“意面我就不吃了,但是这薯条你还是做出了新花样,的确不错,去给我找了番茄酱,我给你解决了。”

“好啊。”

秦七七立刻欢呼雀跃的跑去拿了番茄酱,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的勉强把一盘数量不多的碳炸薯条给解决了。

吃完之后,白玲主动接了洗盘子的活,陈默想着宋至欢说的话,又怕有什么假,于是问:“对了,你和宋姐姐是怎么认识的?”

“从小就认识呀,我从小就跟在宋姐姐的后面玩啊。”

秦七七理所当然的说:“噢,都没告诉你呢,其实我和她家是邻居啦,宋姐姐以前喜欢画画,所以都喜欢到我家画锦鲤呢。”

邻居?

秦七七是燕京人,听宋至欢的口音也是北方的,那既然都是眼睛的,陈默的脑海里立刻就闪过了两个碍着的四合院。

但是转念又想,秦七七家里有锦鲤,也就是有个池塘了,想到这里他就觉得脑子不够用了。

“你家还有锦鲤啊,你家多大啊。”

秦七七想了想,说:“反正小时候迷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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