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物体的运动轨迹,在不同参考系中是不同的。
例如假设你在坐火车,你相对于火车的轨迹是一个不动的点。
而你相对于地面参考系的轨迹,却是一条直线。
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光路。
以太假设的核心就在于,它认定了光相对于以太的速度是恒定的。
所以如果想比较两束光从光源击中镜子再回到光源所消耗的时间差,选取以太作为参考系更加方便。
小麦的思路便是如此。
当t=0时。
光从光源O点出发。
当 t=t1的时候。
光到达镜子。
此时由于整个实验设备相对于以太已经向右移动了一段距离,镜子的位置从M1点变换到了右侧距离Vt1的地方。
所以这一段光程的长度是:
OM1+Vt1。
当光返回光源的时候。
设光在 t=t11时返回光源,此时光源已经运动了t11秒。
所以光源的位置是原先O点右侧距离Vt11的地方。
这一段的光程便是:
OM1+Vt1-Vt11=OM1-V(t11-t1)。
综合两段光路。
在以太参考系中,水平光的光程总长应为:
OM1+Vt1+OM1-V(t11-t1)=2OM1+V(2t1-t11)。(应该没算错,要是有错误的地方希望大佬指正哈)
而乔吉亚·特里所写的则是OM1+M1O,显然错误。
随后小麦耸了耸肩,指着公式说道:
“其实从这个式子里很容易看出,2t1会明显大于t11 ,因为光线的去程比回程要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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