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觑得清楚,这首级,正是适才商队进城时横加阻拦,自称受人指挥,负责城防的蒲鲜烈邻。
这人在蒲鲜万奴的义子当中,排名第十一,掌管的勐安势力也未必多么强盛。当时李云和王歹儿还有些迷惑,不知他何以如此骄横。
现在李云可明白了。
蒲鲜万奴伸手揪着发辫,把这颗血淋淋脑袋提起来看看,然后一扔。他的手上沾了血,于是随手在白色的袍子上擦了擦。
“我是蒙古人的盟友,却不是蒙古人的狗。只不过如今大家都想着瓜分大金国这块肥肉,我正巧与蒙古人各取所取罢了。可我的部下里,却有人看不清局势。他们觉得,替蒙古人当狗更好些,他们以为,能越过我,去吃肉啃骨头。甚至在我面前,也敢狐假虎威。念及两家的情谊,我也不好当面处置这种货色,只好藉着蒙古人暂时离开的机会,稍稍整肃一下。”
蒲鲜万奴凝视李云:“方才派了烈邻这厮出面,想召见你的,便是蒙古人的千户那颜阿鲁都罕。据说,他背后的木华黎,有话带给你家节度。不过,我觉得,你没必要见他们。辽东和山东,自家可以往来,也不用蒙古军在其中插手。李判官以为如何?”
“便依宣使所言,我李云并无异议。”
蒲鲜万奴满意地笑了起来。
与此同时,亲自督战的木华黎毫不客气地挥出一鞭,把阿鲁都罕千户打了一个趔趄:“你出城做什么?此战我军必胜,难道还少你这三百骑兵?你应该在咸平城里,牢牢盯紧了蒲鲜万奴!你以为他是养熟的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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