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那人走后,老丈也回了房,顾瑾之过去查看那坛子,刚打开封坛子的草纸,就闻见一股浓烈的血腥味,里头都是巴掌大的馒头,颜色红的发黑,不用说,肯定是用血浸的。
顾瑾之拿出一个仔细闻了闻,分辨了一下,并不是猪血鸡血此等常见动物的血,更像是人血,难道……
顾瑾之有个不好的猜想。
保险起见,他将血馒头带去了给寻双他们看,看是否真是人血做的馒头。
“是人血浸的。”寻双的肯定让屋内气氛顿时肃杀起来,大家都不由想起昨夜老丈临走的时候对他们说的话,让他们午夜过后不要乱走。
老丈再睁眼,脖子间架了一把刀,寻双将人血馒头摆在他面前,让他解释。
“我们这边有吃猪血馒头的风俗。”老丈辩解道。
“猪血两文钱能买一大碗吧?巴掌大的馒头撑死了也就叁文钱吧?怎么两者合在一起就能卖五两银子了?”顾瑾之的发问,让老丈知道刚刚买卖被他看到了。
“我好心收留你们,你们竟还恩将仇报,我承认,这不是猪血馒头,而是人血馒头,不过这人血都是死刑犯身上得来的,我昨儿告诉过你们,我两儿是侩子手,他们斩首死刑犯时,给我带回来的血。”
“你做人血馒头做甚?”
“治痨病。你们刚刚见到的那人,是城里开面馆的周老板,他儿子有痨病,久治不愈,便想试试偏方。馒头易得,人血难求,我收五两银子不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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