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旭笑了笑,“你爱他什么?我到现在都觉得你当初就像着了魔一样。”
陈远低下头,爱他什么?他也说不清。他向来愚笨,问他什么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想破头也想不出个答案。
他只知道,第一眼见到李越和,就在这家酒馆,便从此丢了魂,也丢了一颗心。
因为美貌么?其实也不是。
那时李越和一滩烂泥似的醉在舞池里,手里还抱着瓶儿洋酒,头发乱成坨草,口中念念叨叨,上身是件儿supreme的T恤,下面穿一件漏出两个膝盖的破洞裤,任谁一见,都以为是隔壁大学城里醉生梦死唱着money和women的大学生呢。
可他偏偏喜欢,打第一眼便看上了,无论如何都移不开眼。
他皱眉时喜欢,撇嘴时喜欢,坏笑时喜欢,忧伤时喜欢。
心仿佛死死被这个刚认识不足一天的人攥在手里,放不下,忘不了。
他做了这辈子走艺术以外最重要的决定,或是走艺术学表演本质上就是为了来北京,跟李泽旭相识,然后认识这个男人。
他弯下自己近一米九的身躯,将这个男人背在肩上,用手托住他的屁股,将人直接抗回了中戏。
元旦前夕男孩子们不是连夜泡吧唱K便是跟女朋友出去开房,宿舍里空无一人。陈远将李越和放在自己床上,
陈远搬了个凳子坐在床边,就盯着他看。
李越和喝的失了神志,迷迷瞪瞪的睁开眼,看到陈远也不害怕,只是挑了挑嘴角,笑着说,“这是哪来的弟弟啊,这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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