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
沈顾阳哼了一声:“你又不是见过,干嘛装作不知道?”
沈赟一愣:“我见过?”
沈顾阳将烟头按灭在垃圾桶的熄烟石上:“十年前,我带着他出席咱们沈家的家宴,你应该见过他。他叫郁禾。”
沈赟眼神一变,笑嘻嘻的说:“太久了,我哪能记得?那时候我才十三岁。”
“你那个过目不忘的脑子,不可能不记得他。而且你不仅记得他,还念念不忘。”
沈顾阳的目光穿过沈赟,落在郁之宁家的大门上:“要不然,你会守在你婶婶儿门口当看门狗?”
沈赟的笑容终于有了一丝瓦解。
他第一次见郁之宁是在十三岁的寒假,那时自己刚从国外回来,对国内的一切都不太适应。沈赟与父母聚少离多,感情淡的好像白开水,他国内又几乎没有朋友,只有几个同是富家少爷的同龄人,但又聊不到一起去。
家中管束严格,等级分明,不能随便跑出去玩,正处在青春躁动期的沈赟感到苦闷又无聊。
春节期间的家宴,沈赟参加的也并不情愿。作为晚辈,他只能束手束脚的呆在一边,听家中长辈的训诫。
直到沈顾阳带着郁之宁从大门中走进来,沈赟灰蒙蒙的眼前才突然有了亮光。
而且不仅仅是亮光,简直是宇宙爆炸般的绚烂!
那天郁之宁穿了一件白色过膝的羽绒服,脖子上围着一条红灯笼似的针织围脖,趁着他的双颊红扑扑的。他那双漂亮的眼睛眨啊眨的,带着雾蒙蒙的水汽,就像白雪公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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