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饰品常胜在款式美做工细,我当然是不肯出钱的,小攻皇帝当然是舍不得我们家海境出钱的,于是只有他来出。
但是他应该感到万幸的是,我只喜欢挂饰,而对项链耳环成衣布料一律不敢兴趣。否则,嘿嘿。
但是我有一个品质就是热爱进步和不贪。呃,我的意思是喜新厌旧。所以在我看到更好玩的挂饰时,就把其中很大一部分送给了刚刚在偏厅伺候我们现在跟着出来的小内官了。留了几个特别喜欢的,除了我鎏如的几个丫头嬷嬷每人一个,还有两对小挂饰和一枚玉佩。好吧,我只是不是特别特别贪而已。还是有一点小贪的。
两对小挂饰是一对老板当场刻字的陶埙。于是我霸道的要求两个都刻了我的“延”字。还有一对指甲般大小藏了红豆的小木匣。
当我想起,我是不会吹埙的那一刻,把埙丢给了皇帝,皇帝本来是不要的,结果被得知他们还没啥定情信物的我软磨硬泡的收下了。可是皇帝后来越想越别扭,为啥他们的定情信物上都要刻上我的名字。。。。
陶埙很小,但是模样致,音色很准,戴在身上也特别好看。所以皇帝后来一直把他系在腰带上。但是,我没有想到的是,皇帝为了让我更好的掩护他们,回去把那个“延”字描的特别深。。。。结果招来很多嫔妃对我的嫉恨。我是无辜的,看我真挚的眼神,我真的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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