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傍晚,中东的天气依旧热的要命,林旭背着萨乌玛走了一圈,没几里地,身上已经冒出丝丝细汗,“真佩服你们这些人,竟然在这种鬼地方住那么久。”
萨乌玛说道:“我们在这里出生,在这里成长,在这里生活,早就习惯了。你呢刚到圣拜没几天,不适应也正常。等你以后在这里多呆上一段时间,慢慢就习惯。”
林旭发现萨乌玛的眼睛透着狡黠,似乎在打什么鬼主意,“听你的意思,是打算让我在这里常住了?不打算被我拐去夏国?”
萨乌玛算是想明白了,跟着林旭去夏国,似乎也不错。可是呢,夏国的话,有林旭的女朋友,到了那里很可能会起什么变故。
从林旭刚才的反应看,他很不舍得和女朋友分手,那么就把他留在圣拜,用金钱,用权利,用名望,用一切来腐蚀他,不怕他还忘不掉那什么女朋友。“是啊,我想通了。夏国我又不熟悉,语言也不通,我去夏国的话,很成问题的。不如让你留在圣拜给我当驸马,让你陪着我,住在我的宫殿里。林旭,我有宫殿哦,我有很多财富,等你做了我的驸马,就都是你的了。
你呢,就留在圣拜这里。用你们夏国的话说,你是走了大运,娶了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了哟。”
林旭捏了捏萨乌玛的鼻子,“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过呢,我可没打算留在圣拜。我们夏国还有句话,叫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既然打算跟我,就得来夏国陪我才行。想我做倒插门女婿,不大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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