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上官霈有暗器不用,苏眠月真心是不知该佩服上官霈的杀敌能力,还是骂他一声呆子。就算在战场上偷袭也算不得什么,能赢就是关键,名声那东西能当饭吃,能当命来活吗?
喊话的同时苏眠月身子猛地向前弯下,分别拔出腰际两侧的长剑,狠狠的向两边挥舞,一剑砍掉了一只狼尾巴,一剑则是砍掉了一只狼脚。
上官霈那边在听到苏眠月的话后有点汗颜。
自从成为护国将军之后他鲜少有机会上战场,就算是之前打拼的时候也都是凭着自己的功夫和战略获胜,偷袭的事情从不曾做过,倒是为了救苏眠月而一次次的破例。
手中长枪一挑,将一只野狼腹部挑穿,长剑勇猛的迎上另一只朝他扑过来的野狼时,确实直冲着野狼的面门扑了过去,惯性之下将野狼一分为二,当然这也需要上官霈的手臂足够有力才能做到。
苏眠月没空看这边的情况,被她一再打伤的两只野狼已经再度冲苏眠月发起进攻,因为距离太近暗器和箭矢都不适合用,苏眠月只能用自己顺手的长剑应敌,可腿伤让她身子无法灵活的移动,还要尽量避免让自己伤上加伤,苏眠月便只能尽力与让野狼失去攻击性,先保证自己不受伤为首要。
上官霈原本想要过来帮忙,可看到苏眠月打的很是畅快便站在一旁抱着手臂看戏,还不忘喝彩道:“留口火气,热乎乎的狼血可比喝血水有滋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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