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如菲在接到方煦的电话后,先是不可置信,再是欣喜若狂。
她喜欢方煦好久了。
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顾如菲已经记不太起来,然而从方煦住在方家,她随父母上门拜访,第一次见到对方,顾如菲就对他起了浓浓的兴趣。
首先,当然是因为方煦那张好皮相。
小时候的方煦生得唇红齿白,还有一对像玻璃珠般剔透漂亮,在阳光下会闪闪发亮的眼睛。
顾如菲喜欢得紧。
她是家里最受宠的小女儿,从小到大要什么就有什么,所以毫不犹豫地指着方煦大声道:“我想要他!”
那时候的方家还没走下坡路,两家最多也不过是能平起平坐而已,顾如菲的父母知道方煦的身分尴尬,见女儿如此唐突,忍不住扯下她的手低声训了两句。
说是训,其实也就是严厉点的叨念,不过顾如菲在家被宠惯了,一下子被父母落了面子,很是生气。
于是她就把方煦给记上了。
后来,她每到方家就会去找方煦玩,虽然方煦总是不搭理人,冷冰冰的,然而越是这样,顾如菲越是喜欢缠着他。
直到林怡兰和方煦搬出林家,顾如菲也被父母送到外地念书,到大学才又回来西京。
分别并未浇熄顾如菲对方煦的好感,反而让她认清自己是喜欢着对方的。
顾如菲初中和高中念的是十分有名的私立高校,里面的学生大多非富即贵,更不乏许多才貌出色的男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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