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河流水哗啦啦,没人要的孩子回谁家。
回狗家,狗咬我,回驴家,驴踢我……
早前听院长对义工说起,院里将来个大人物的孩子。究竟是什么人物他们也不清楚,反正意思是要将孩子寄养在这里一段时间,什么信息都没透露,包括姓甚名谁。可于我而言,再大的人物,只要被丢到这里,就和我们一样都是弃婴。于是我故意唱这歌,企图触动对方神经。很明显,我成功了。犹记五官清秀的小少年,脸色霎时惨白,在阳光下清晰可辨。
他的表情在说明着,他不喜欢我,只没想到那貌似管家的人却对我十分亲切,甚至和颜悦色地靠近,将最大的毛绒公仔递到我手上。
“以后和小哥哥一起玩好不好?”
管家眼光毒,一眼看出我是祥和里特别能闹腾的孩子,想将我收买,以后对少年多有照拂。当时的我虽然年纪小,却也不是没出息的姑娘,当即欢天喜地收下礼物,甜甜道:“我会的。”
对啊,在我的世界里,拒绝到手的礼物才叫没出息!
管家似乎颇赞赏我的举动,笑了笑,将我的手放到男孩清凉的掌心:“以后你们要好好相处。”
对方却毫不留情地将我的手啪的一声甩开,说了当日第一句话。
“傻瓜。”
他表情厌恶地盯着我,令我怔住。
然而,这些小插曲并未影响我答应管家的事情。我打小就知道,什么叫“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所以当院里的其他小孩,因少年得到许多特殊待遇而嫉妒生事时,我总会象征性地帮他说几句话,尽管他并不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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