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面前的赵豹,赵丹下意识的咂了咂嘴。
既然对面前的局面早有设想,那么赵丹当然就不可能对此毫无准备。
事实上不仅仅是赵丹,就连赵豹本人都已经做好了迎接赵丹怒火的准备。
但是从赵豹本身来说,其实是并不太害怕赵丹怒火的。
为什么呢?
因为赵豹觉得自己是有理的。
世间万物,总归脱不开一个理字,正所谓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无论是修身养性也好,治学育人也罢,乃至于是治国理政,那都脱不开一个理字。
这个理,具体到如今这件事来说,那就是赵国的法律规定。
赵国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它规定了像刑狱诉讼以及纠察这种事情是归司寇所属管辖。
这就是赵国的理,也是赵豹的理。
有了这个理在手,赵豹就有了和君王赵丹唱对台戏的底气。
理,是法律,也是规范。
它对司寇所属的权力进行了划定,犹如一道藩篱般将司寇所属的权力牢牢的限定住,不可逾越半分。
但当有人想要将手伸进司寇所属的领地之中时,这种藩篱又变成了一种保护,因为藩篱之内,乃是司寇的自留地。
国君赵丹把手伸进了藩篱之中,破坏了这个“理”。
所以藩篱之中的赵豹站出来表示了反对。
赵豹觉得自己是有理的。
有理,就会得到支持。
得到其他赵国大臣们的支持。
今天赵丹这个国君能把手伸向司寇所属,明天就能够向御史所属伸手,后天就能向中尉所属伸手,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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