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船舶集团”的工资本来就高,高管除了基本工资、各项补贴还有职务工资和奖金。
再加上还有业务费这个大头可以分,黄道武一个人的收入肯定超过三水县普通职工平均收入的十倍。
“业务费”成为了公开的秘密,跟黄瀚不无关系。
因为黄瀚知道水至清则无鱼,做业务的能手、主管、高管得不到对应的收入,心里肯定不平衡,跳槽,玩‘飞过海’等等花样捞钱也难怪。
因此让成胜利、钱国栋、钱普义、陈义华等等给各单位定下业务费比例。
三水县的绝大多数单位都以利税的百分之十左右提取业务费,最高的单位应该是三水县各大小建筑公司,也不会高于百分之十五。
这钱经手人可以打白条子,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办公室盖章后直接支取现金。
有些效益好的单位,业务员和领导干部分到手的业务费是工资收入的几倍,甚至于更多。
“江河船舶集团”究竟分了多少业务费,黄瀚不知道,也没问过。
但是从实现的利税中可以看得出,黄道武的收入不可能少,他真的没有必要贪腐。
因为“江河船舶集团”发展到最后肯定会改制,他这种主抓业务、生产的高管有机会参股、甚至于成为大股东。
即便他不想参股,出资买下“江河船舶集团”的老板只要不傻,肯定会给他这种主抓业务的高管干股或者出高薪。
当然,到时候黄瀚由不得他,会根据当时的情况作出决定,推也得把黄道武推上总经理、董事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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