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
我顺着看过去,问:“要喝点什么吗?”
他犹豫犹豫,好像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说:“我习惯喝牛奶。”
……我忘记了,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
我们买了一箱蒙牛,我绝不是帮蒙牛打广告,只是因为他们家买一箱就送一只牛。当然,不是真牛。
回到家里,把买来的东西摆好,那只牛就被放在了沙发上,跟那只眯眼兔子放在一起。
晚上的时候,我们换上相同款式的睡衣,看起来都有点可笑。
星期天他还是回去处理了一些事情,然后又带了一点东西过来。到晚上的时候,我看着屋子里多出来的东西,再看看身边多出来的人,才真正有了所谓“同居”的意识。
我的电脑放在卧室里,没有多余的地方给他,他只有把他的笔记本放在膝盖上。即使是休息,他还是用他的电脑处理一些事情。
我想搞IT的企业家,电脑一定比较高级。
我强忍着把他的电脑拆了一探究竟的欲望,然后我打开了我的电脑。
在桌面闪出来来的那一刻,我才记起来某件事。
我迅速伸手去关屏幕,但是已经晚了,安远一把扑上来,按住我的手,抱住我。
我闭上眼,往他怀里钻。
“这个人看起来有点眼熟。”他在我头顶上说。
废话,那就是你。
虽然知道他早就晓得我找莫百灵要他照片的事,但是真正被抓住还是很不好意思。
“这个人长得真丑。”
我起身,瞪他一眼,完全是挑衅我的审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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