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吃过弟弟带来的红烧肉,孙二芳对城里生活的想往达到了最高点,虽然弟弟在姑姑家生活了十来年,但她一次也没有去过。
孙爱红是个很有分寸的人,虽然她每次回家,都是坐着部队的吉普车,徐营长还带着司机和士兵,但太好的东西,她是不会拿的,比如家里的肉罐头,腊肠和熏肉,一是本来就少,自己家还要计划着吃,第二人不能惯着,胃口更不能惯,若是吃惯了,她可供不起。最常拿的就是面粉,饼干,蛋糕,以及粮食酒,这些在农村也都是顶好的东西了。
孙二芳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么好吃的罐头,她好奇地问道,”小卫,听咱们说,这罐头是弟妹拿来的,那她家一般都吃什么?天天吃罐头吗?”
孙卫不耐烦的说道,“谁家天天吃罐头?赶时间的时候才会开个罐头作补充,早上吃鸡蛋喝牛奶,中午吃鱼吃肉,晚上也差不多!”
其实在军区大院,不光是肖司令家,几乎家家户户都是这么吃的,鹿城靠海,盛产鱼虾,高级军官们吃的鸡蛋和鱼虾都是部队供应的,即便是数量不够,出去买价钱也不贵。
刚到姑姑家那几年,吃得还没有那么好,但也是顿顿馒头管够,还有炒菜和稀饭,要知道那个时候乡下草根子都被挖干净了。
现在早过了饥荒时期,自然是越吃越好。
孙二姐惊讶的眼珠子都快下来了,她不敢相信的问道,”除了早上,顿顿都能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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