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建知道,在沒有证据的情况下,公安部门只能对他们作十二小时以内的传唤,但是他也分析了,情况对他们很不利,具体地说,应该是对林志大很不利:首先,电视台的门卫可以证明,林志大是单独进出电视台北办公楼的;其次,电视台打扫卫生的物管大姐可以证明,是亲眼看到林志大一个人在财务科办公室里翻腾的。
郝建清楚,就这事,秦世龙可以撇得一干二净,不过一旦有人从中作梗,硬要把他拉上,也脱不开,他明白,那个从中作梗的人肯定就是汪连生。
他更清楚,就算汪连生与江蔓香确实存在男女关系问题,但不能证明林志大财务室行窃的清白,一码事归一码事,固然其中有一定的联系,站在办案的角度上讲,一点没有证明力。
郝建又想了,作为一个对调过来且大有前程的刑侦队长来说,对于这个案子,王局长都明示过了,简丹队长也打电话通融了,他完全可以不那么较真,而现在他谁的面子也不给,一心只想把这办成铁案,置林志大于死地,他刚来的一个外地人,林志大和秦世龙认都不认识,能有什么过节呢,之所以这样认真,这又是为什么呢?是不是他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呢。
探视时间根本没有多久,郝建还想与秦世龙多说几句时,警察叫嚣着把他赶开了,隔着铁窗秦世龙喊道,“兄弟,你一定要想办法把林志大救出去,他是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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