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好勉为其难,也懒得找衣服化妆,应付似的陪她去了民俗文化中心。路上接到莉姐的电话,说是周末一个人无聊,问我在干嘛,我正乐于再多个人当电灯泡,就把她也叫了过来。
对于莉姐,我俩现在是合作无间的亲密战友,相处瞬间变得融洽多了。
周晴雨也与女医生顺利会师,果然如Mais所说,长得虽不是绝色大美人,但也真的是个看起来绝对舒服的美人。一点看不出是个四岁娃娃的妈。
我们在门口检票,因为昨晚喝酒和人比赛掰手腕,现在手臂连抬都抬不起来,再加上前一晚宿醉,此刻低血糖外加手臂酸痛,就驱使莉姐去帮我买早点。等她回来时,周学姐她们已经先进去了。
我对书画的兴趣,完全来自于女神。爱屋及乌,她喜欢,所以我喜欢。
此刻,可谓是睹物思人,再加上昨天才跟Mais哭完,心情又荡到谷底了。
“看你这表情,又想你那个女神啦?”莉姐慢慢接受我爱上一个人的事实,并且觉得我这个人太痴情,她说她跟我耗不起了。
“莉姐,你说我怎么办啊?”不想提她,变成现在总想找人倾诉,我想可能是尝到了昨天跟Mais诉说的甜头。觉得憋着憋着只会内伤,不如说出来发泄出来,会舒服一些。
莉姐翻了个白眼:“办法有啊,彻底断了对她的念想,跟姐姐我在一起。”
这次换我翻白眼。
“吃么?”剥去了包装纸,莉姐递给我一块面包,唠叨道:“跟男人掰手腕,你还能占了便宜?太自不量力了。”她觉得我小臂估计是拉伤了,才会这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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