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的后半段出现了许多令他讶异内容。
他终于知道了自己背后那个文身的含义,以及为什么郑寻千会拥有那个图样。
作为一个没有绘画天赋的人,他试着在笔记本上临摹了那个图案,成品看起来幼稚又滑稽,只能勉强辨认,可笔触间却又透着一股认真劲儿。
他在图案下面写,这个设计真是太棒了,代表着破茧重生、振翅飞翔,非常适合现在全新的自己,考虑要把它文到自己的皮肤上,就是不知道文那儿好。
末了还补充了一句:会用来做书签,他肯定也很喜欢吧。
不用猜,就知道那个“他”指的是谁。
看到这些时,景添羞涩无比,甚至对过去的自己产生了一些无奈,还有点想笑。
之后几页,他记录了那天在自习室亲吻郑寻千的心情。
混乱、不安,事后感到强烈的后悔,又觉得赚了。
“反正也不会有结果,占一下便宜怎么了”,在写下这句话后,只空了两行,他又写到,“我怎么会这么不要脸啊”。
再后来,他因为无颜面对,躲了郑寻千好久。
直到郑寻千主动跟他搭话,对他说“好像很久没看到你了”。
决定放弃需要做一万遍心理建设、反复纠结无数个夜晚,重新燃起希望却只需要一个瞬间。
那一天他所留下的文字,应该是整个日记本里最快乐的部分。
“他是不是有一点在意我?”
这一行字写得有点丑,横不平竖不直,飘飘欲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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