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天色渐暗,霓虹接替阳光点亮城市。
羊城,中沙社区公园,一人一狗坐在草坪上小憩。
人是少年人,狗是阿拉斯加雪橇犬。
少年名叫陆风,一米七五的身高,不胖不瘦,身形挺拔,长相普通,不过比较耐看。
阿拉斯加雪橇犬个头很大,百八十斤的重量配上黑白毛色显得非常鲜亮威武,就是额前两点白毛让它的大脑袋显得蠢萌蠢萌的。
阿拉斯加雪橇犬把大头凑到少年面前,少年一把推开说道:“早知道就不带你出来了,全怪老头子说狗比人长情,你还执拗的跟我跑了十公里,老子一感动就带你出来了。结果,火车不让坐,旅馆不让住,更失策的是你竟然吃得比我还多!”
阿拉斯加似乎发现少年在吐槽它,很识趣的趴下来拿头蹭少年的腿。
“老头子说把毕生的积蓄都拿出来给我当盘缠,八十三块七毛,我还以为是一大笔钱。到县城一看,真尼玛好大一笔钱,刚好够点一盘水煮牛肉。”陆风说着说着肚子开始咕咕叫。
阿拉斯加似乎也饿了,拿鼻子在陆风身上嗅来嗅去,想要把陆风藏起来的食物找出来。
陆风推开大狗的脑袋,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火腿肠,说道:“就剩最后一根火腿了,咱们一起在山里玩到大,也算是兄弟了,我是老大,但也不能占你便宜,一人一半好了。吃完这顿,如果还找不到要找的人,咱们就得沦落到打家劫舍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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