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这么拖下去,甭说她了,说不定还要被明时甩在后头。
哦,还有天目——
上回燕王殿下入京时,见吴恙身边常是带着天目,便当他喜欢秃鹫。当爹的大约是想投其所好,讨儿子开心,于是便允诺要亲自从北地寻一只雌的来,给天目作伴,最好是能再生个鸟娃娃,延绵子孙。
听得这个颇为认真的提议,她和吴恙当时俱是惊住了。
蓄着一脸络腮胡的燕王殿下,竟有如此细腻的心思。
惊讶之后,她和吴恙看了一眼形单影只的大鸟,便也没有拒绝。
当爹娘的,没有不盼着孩子能早日成家的。
先前倒是他们疏漏了,竟不曾考虑过天目的终身大事。
是以,二叔若再不努力的话,在这个家里,不仅落于人后,更要落于鸟后了。
为激励自家二叔,许明意便将天目已在燕王那里过了明面的这桩亲事也说了出来。
“……”许昀听得脸色一阵红白交加。
这年头,竟连鸟的亲事都有人操持了,这简直荒唐。
更荒唐的是……对方竟是给他带来了紧迫感!
大鸟在家中已占了他的位置,父亲有事没事还常他拿和大鸟比,是了,如今在父亲眼里他已不配与人相提并论了……
若连亲事也被大鸟抢了先,父亲还不知要如何嫌弃他,怕是直接将他卷进包袱里丢出去,何时找到媳妇何时再回来也是有可能的。
许昀做梦也不曾想到,有朝一日于亲事之上会生出同一只鸟争先后高低的心思,但偏偏这诡异的事实就摆在眼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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