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浦缙看着“乱”已经有些褪色的门面,忽然觉得有些恍惚。这里对他理应是意义非凡的,就是在这儿他第一次遇见霍泽。而如今霍泽的一勤他的脑海里,就如同宣纸上的墨,时间像水一样把墨渐渐氲开,原来的轮廓已经越发模糊,只留下个有些写意的影像。
浦缙很喜欢“乱”这地方,以前,在没活的时候他很情愿在这里消磨时间,但也只限于消磨时间而已。“乱”的老板是个画家,从这里的布置也看得出来,没有聒噪的三流乐队,没有暗得让人心里发毛的灯光。与其说是酒吧,倒更像是一个画廊。在酒吧最醒目的位置有幅凸版版画,这是老板自己的作品,画的是塞巴斯蒂安,周围的高楼鳞次栉比,他被捆在钢筋水泥柱上,只穿了条牛仔裤,满身qiang眼,这是他众多画作中最喜欢的一副。浦缙虽然对画不在行,但看到用这种有些笨重木讷的艺术形式池着的竟是个安详绝美的带有些神话色彩的人物,这人物还被换了皮囊,觉得很有意思。他和老板一直很聊得来,这也是他喜欢这里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浦缙是个摄影师,就是跟着剧组的那种。他不喜欢用自己的爱好作为生存的活计,所以那些关于痴墓女的情情爱爱的工作他一概不接,不管出多高的薪酬。在圈子里,他只跟固定的人交际,跟那些固定的人拍片,很不幸,拍的东西有一半是地下电影,虽然在国外一直拿奖,可也赚不着什么钱,但他依旧很喜欢这样的合作,就算日子过得清苦点也没关系。浦缙一直有个愿望,就是能有部属于自己的电影,这是几乎每个电影人都有的愿望,但圆梦的人并不多。原先和浦缙一起玩电影的,已经有好几个金盆洗手,转投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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