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缙从来没觉得自己是个正人君子,但那一晚的确什么都没有发生,两个人只是拥抱,甚至都不带任何囧囧。难道霍泽不讨他喜欢?当然不是。所谓爱情就是快感,这种快感不是云雨风月能给得了的,而是一种最原始的感觉。就是仅仅一个拥抱,你就有了全世界的那种满足和快乐。那种感觉需要默契,而这种默契又是极需缘分,缘分天成,或者就是那种苹果概率论的意思吧。他和霍泽拥抱,依然会心动,但那种甜蜜却是他过去所有朋友都无法给予的。他怎会错过这个人,巧合恰恰最来之不易。
霍泽第二天就搬到浦缙家里,衣服鞋袜琴谱,还有一架竖琴。竖琴对这个小客厅有些庞大,竟占了一半的地方,白天霍泽练琴,浦缙就在旁边看书。
自从住进这里,他开始养成写日记的习惯,东西不多,却专挑生活琐事记录,有点像是流水账,没什么养分。吃什么菜喝什么汤,听了什么歌看了什么电影,歌唱的什么电影说的什么统统记下,不知不觉小记成文,洋洋洒洒一大堆。
霍泽可以说是生活在浦缙的世界里,浦缙的一切他都很清楚,过去现在,或许还有将来。他喜欢看浦缙的影集,没事也能翻上老半天,好像百看不厌,他要浦缙告诉他每张照片的来历,穿开裆裤的时候、系红领巾的时候、戴眼镜的时候、带学士帽的时候,他什么都想知道,浦缙也是有问必答。就这样记忆被一点一点挖出来,有时候竟也有些意外收获,等于是把过去的路又走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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