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庭学慧目识人,一眼看出靳博安非池中之鱼乃人中龙凤,早晚会有潜龙腾渊一鸣惊人的一天,而自己的孙子则不成气候,吃吃玩玩,必定败光家产穷不聊生。
索性早一点跟有前途的男主捆绑,免得将来保不住家业,还落得个凄凉无依。
可惜原主是个不争气的家伙,完全辜负老爷子的美意,心底爱惨了靳博安,虚荣心却始终迈过不这道坎。
不但屡发神经指责对方高攀门第,也经常在狐朋狗友面前讽刺男主从小就会吃软饭,甚至不惜动用恶毒手段排挤一切主动靠近男主的优秀爱慕者,导致两人原本就单薄的关系愈来愈紧张。
某雷电交加的一夜,原主又神经错乱找男主晦气,发现男主与真正心意相通的人紧紧相拥,深感自己被绿,开车冲入雨幕之下被闪电击中死相凄惨。
《狂耀》开篇几万字的寥寥内容,就简单完成了原主出场即死亡的炮灰使命。
可恨,也可悲。
沈绪目前的精神状态大概只能回顾到这些粗略剧情。
别的BUG暂且不提,相当于一座小型核电站输出功率的闪电打在头上......
啧啧,那是什么滋味儿?
也难怪男主看自己的眼神透露杀气,八成原主作死逼着男主上了床还是怎么的,反正男主的厌恶情绪日积月累达到极值,才会忍不住流露出来。
狗血小说果然是毫无道理可言的。
沈绪发呆的二十几分钟里,靳博安已经洗漱完毕,身上穿着制裁精良的西装式校服,胸口的白金校徽镌刻着诺迪兰精英学院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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