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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财如命[快穿] 第2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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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再次醒过来的时候,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不过看得出来,她已经被转移到其他的地方,这是个不大的屋子,味道很难闻。

但就在这个屋子里,有七、八个年岁和阿锦差不多的孩子,不知道是不是怕他们哭闹的缘故,都处在昏迷不醒的状态。

“嚓,老子要弄死这些拐卖幼崽的人。”接受过记忆的阿锦,神情明显是处在一个暴躁的状态里。

拐卖幼崽的,在她心里是必杀罪名。

看着暴躁的阿锦,刚才还喋喋不休的客服,一下不敢吭声了。

阿弥陀佛,冥王保佑,小祖宗可千万别胡来啊! ——这是欲哭无泪却又不敢劝的客服人士。

……

这个时空的故事,要从唐思锦二十五岁,从国外留学回来说起。

其实,唐思锦在六岁之前是不叫唐思锦的,不过她先前的名字,她早已经不记得。

她是警方在一次大型打拐中救出来的孩子。

只是她在被救的时候发着高烧,人甚至已经处在昏迷不醒的状态,若是再晚上一天半天的话,人都要烧成傻子了。

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星期才痊愈,不过即使好了,唐思锦也落下了不小的后遗症,首先就是因为高烧的缘故,或许是出于自我保护机制,她忘记了先前所有的事,再有就是因为烧的时间太长,她到医院的时候,已经转为肺炎,以至于痊愈后她的心肺落下毛病,不能过于劳累。

彼时,一九九六年,国家虽然自改革开放后一直都在腾飞,但这个时候通讯交通都还不算太发达,dna的技术也不算成熟,虽然已经被引入警方,但并没有一个完整的基因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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