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世风日下,人心凉薄的世界里,唯有沈煜餐盘里的鸡腿还有点温度,秉承着吃哪补哪的迷信传统,沈煜贴心地把自己鸡腿给了江蔚河,摸着江蔚河刺剌剌的脑袋:
老江,怎么你失忆归失忆,还剃度出家了?你这样子像个尼姑。
屁你的,你不懂,我这是削发明志,誓要考上大学。
哦,这就是你不跟我玩的理由?沈煜酸溜溜地说。
我没有不跟你玩。
你有了段谨年就不要我了。沈煜委屈巴巴地控诉。
我哪有
为了不引起麻烦,江蔚河与段谨年约定如非紧急事件,在学校里尽量少见面,有事回家再说。
你就是有,你还和人家同居,年纪轻轻的就不守男德,几把骨折。
有一说一,虽然这篇同人文每个角落里都充斥着OOC,但是沈煜这个角色却塑造得极其还原,很难让人不怀疑其实作者是沈煜的粉丝。沈煜私底下很黏江蔚河,还因为江蔚河演《千城诀》和其他男人组CP而大吃飞醋,江蔚河给沈煜送了99朵玫瑰花才哄好,总之沈煜这人性格就是咋咋呼呼直来直去的,江蔚河就喜欢跟这种实在人打交道。
好啦儿子乖,那是剧情需要,爸爸最爱的还是你。
江蔚河撅起啃鸡腿啃得油光发亮的嘴,朝沈煜抛了个油腻的飞吻。
什么剧情需要?
没什么,我随便说的。
既然穿越成学生,那肯定是学习第一。
江蔚河连夜立誓:重新来过,他一定要好好读书,珍爱生命,远离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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