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田田等的就是这句话。
别的她不擅长,做饭烧菜最拿手。
书中有蓉儿拿拿美食征服洪七公,如果她能烧菜征服翟茂之,那以后何尝没处嘚瑟?
何田田只做了三个菜。
一样的娃娃菜,一样的苦瓜。
只是把翟茂之刚刚做的东西又略深加工了一下。
白水煮娃娃菜变成了“永结同心”(魔芋丝炝拌娃娃菜)。
苦瓜刺身变成了“珠围翠绕”(鲜虾酿苦瓜)。
外加一道鲜香可口的下饭菜——“金玉满堂”(外婆菜滑蛋)。
三盘菜端上桌,就单凭卖相而言,绝对是那种能让人第一时间抢着摸手机,拍照发朋友圈的。
翟茂之看看菜又看看何田田。
看来这小丫头,也不是次次都在吹牛皮。
做得竟然还有模有样。
瞧她十指不沾阳春水似的,没成想吃食上还真不打马虎眼。
兴许是味儿太香了?
又兴许是到饭点,饿了?
这口水咋还起来了。
他不要面子的吗?
自己烧饭几十年了,被一个黄毛丫头比了下去……怎么不得拿捏一下子?
“咳咳!”
翟茂之清了清嗓子,沉着脸闷声道:“不就是搞了点花样,弄了点摆盘,起了个四字成语名儿吗?花里胡哨的。”
何田田吐吐舌头:“生活需要意识感吗,取悦自己就是小幸福啊~”
“我不喜欢搞些形式主义。”
翟茂之慢吞吞拿起了筷子,继续吐槽:“做菜主要讲究的是口感,光好看有什么用……”
何田田幽幽道:“可我怎么记得,做菜不是要讲究个色香味俱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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