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想着,赶紧把人抱紧。
才不给别人。
只能我一个人欺负,一辈子一个人欺负,别人谁都别想招他!
可是,纵然满心温柔,关于他从未真的喜欢过唐蜜这件事、还有他其实是个神经病的事实,赵清岭完全不打算跟程彻做任何程度上的澄清。
不能澄清。
因为,彻彻那小阴暗的眼神啊……简直可爱爆了。
偶尔患得患失的小压抑,偶尔的神经质,更是萌到他心梗!
所以说白了,他就是无比享受程彻的又笨又傻,那种明明备受煎熬却还是一根筋地喜欢他、想要跟他在一起的孤注一掷。
……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赵清岭抱紧怀里的人,心想,老子他妈的不仅是个神经病,还是个自私透顶的神经病。
这个傻瓜却还愿意傻傻地爱他,真好。
作者有话要说: 攻很清奇,但作死是有原因的,不剧透。
受:我,程彻,专治这种。
不懂憋勉强,懂的小伙伴一起嗑!
☆、第3章 第 3 章
【学长,你可能……就是个教科书式的抖s吧。】
赵清岭深深记得,他当年在华盛顿大学念书的时候,某个在大三上学期就已经发了两篇sci心理学论文的天才学弟曾经面瘫脸地这样评价他。
赵清岭非常不以为然。
怎么能这样凭空污人清白呢?怎么能说他是抖s呢?
他明明对s那种事情,是完完全全没有任何嗜好的好吗?
现在也没有。
完全不会想要去把程彻绑起来滴蜡烛,用小鞭子抽,或者其它各类酱酱酿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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