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畏军团总部,到处都在训练,喊杀声震天,秦风四周巡视了一圈,最终也没什么事情可做。
没过多久,已到下午两点半。
渝城老火锅,这是秦风最喜欢的味道,曾经,一有时间,秦风就会去渝城老火锅整一顿。
舌尖上的记忆,这是秦风心中的记忆,一直不曾忘记。
许久之前,秦风与宋兴武就喜欢来渝城老火锅,吃个火锅,整几杯小酒,不亦乐乎。
他们所说老地方,就是这里,约定三点时间,不见不散。
三点,秦风准时到,进门一看,宋兴武已经在那里等他。
“秦老弟,你终于来了,好久不见,想死我了!”
宋兴武冲了过来,与秦风来了个大大的拥抱。
他个子并不高,比秦风还矮半头,头发不短不长,看起来很精神。
谁能想到,这样一个其貌不扬的人,居然是飞龙特战队的队长!
论身份,飞龙特战队虽不及兵部总指挥,帝安部最高领导那些人,但是那些人也不会轻易得罪他。
宋兴武是帝国功臣,麾下飞龙特战队,多次为帝国执行秘密任务,历经危险万重,可想而知,他在帝王心目中的位置有多重?
与秦风一样,宋兴武同属帝王心腹。
“宋老哥,好久不见啊!”
再见故人,秦风也很高兴。
他这种人,很少有朋友,因为身份地位,还有为人处世,所以一般人都很难与他相处。
不过,宋兴武是为数不多可以与他成为朋友的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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