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合该是一类胶质,在舌面上抻匀卷起嚼到失去味道,转眼又成黏在鞋底后跟沾得通体肮脏的口香糖,最后变成占有身体的胎记。我想我和李东吾就是这样的。分不清,甩不掉,我已经将睡熟时偶尔小小的鼾声给他听过了,他的智性与美感也被我一眼望透了其极值,并且能幻想它们慢慢滑坡的羞耻的过程。
人和人的共度,只要不是太不合拍,最后都会磋磨出一种惯性。所以我不会再轻信光圈,闪电,计算好时间弹射出的彩纸,那些只消一眼就留下短时幻觉的物质。
尽管我怀念。
对于实在之物旷久的幻觉才牢靠。
我试图去解释蒋一焕对我恋情的成因,尽管这种说法未免太自作多情了些,但总比直奔发问更保留情分与美感——追问爱人相中自己哪点儿,先成立的条件是对方已是爱人,能够容忍一对一的愚痴,而为了杜绝与愚痴搭边儿的印象,我至今也不这样曾问过李东吾,也许潜意识里我不把他当作爱人吧——也许是在音乐节灯球循环投射的遥远时候,拨贝斯的间隙望见了被照到眯起眼来的我吧?或者应该有实践表明,重逢之际,只要见到过得还不赖的旧人,再模糊的面容也会有好感上升的清晰迹象。
他从我脸上发觉了从拍完毕业照后就寸寸消退的快乐,那里还保留着海水涌上再逝去后带着波纹的沙粒,黏黏的,要用力拍打,将头脸送到水龙底下才能冲刷掉。这些在总是夜场光线暗散的酒吧音响中,就快被震碎了。我没像他一样被推出来受生活揉搓,外观上残存一层假象,可他如果试图去摸内里的质地,那样平滑的、不带活力的,好像在做他观众那天就跳净了的生命,恐怕会觉得在骗他而憎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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