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辉在考虑如何对付苹果公司的时候,就想到了前世苹果在天朝比较著名的商标纠纷案件,觉得有机可乘。
众所周知,苹果公司一开始并不做手机,而是做电脑类产品。
所以,苹果公司在2002年的时候,在天朝仅仅注册了电脑类的“iphone”商标,并运用于计算机硬件、软件等商品上。
恰恰在这个时候,天朝本土的汉王公司开始研发智能固话产品,推出了“e-phone”和“i-phone”等产品,并且在2004年申请注册了“i-phone”商标,注册的商品种类包括移动电话。
2007年间,苹果公司推出了“iphone”手机,但却没能进入天朝市场,直到现在,天朝市场也是买不到“iphone”手机。
据说其中一个原因便是手机类“i-phone”商标权属于汉王公司,而“iphone”商标与“i-phone”商标属于近似商标,因此苹果无法注册。
当然,更主要的原因是有光辉手机这个竞争对手在那,苹果公司连美国本土市场都干不过光辉手机,哪里还有力气去开拓天朝市场。
历史上,一直到2009年,苹果公司提出了购买汉王公司的“i-phone”商标,双方达成“i-phone”商标转让协议。随后,2009年10月起,苹果公司的“iphone”手机在天朝正式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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