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声明引用;
对于音乐来说,是大约15%的旋律片段完全重合;
对于游戏来说,是大面积照搬某个系统、某种职业上的设计,或者直接盗用他人的素材。
单纯的一个梗、一个创意的复用,除非有确切的主动抄袭的证据,否则一般不认为是抄袭。
因为世界上人口那么多,一个创意只要有人能想到,基本可以肯定存在另一个人,他也能想到。
科学界还发生过许多同时发明了同一件东西的事例。
还有就是最初的创意对于游戏的必要性,真的有那么高吗?
不了解游戏设计这件事的人,很容易误以为做游戏就是一拍脑瓜——“哎呀,我要做百人大战大逃杀”。
然后就出现了火爆全球的现象级游戏?
不,并不是这样的。
一个创意之所以能火,它本身占1%的要素,剩下99%是制作团队全员的贡献和配合。
这1%当然至关重要,但剩下99%则决定了它能否起作用。
就像蓝星当年的一款抽卡游戏,它的创意来自另一款手游,在另一个国度早就火过,也早就有了无数跟风模仿者。
然而大多数人甚至听都没听说过这些模仿者。
因为一款游戏能成功,其核心创意只是必要非充分条件之一,但绝不能说是全部。
并不是创意提携了制作团队,更应该说是制作团队捧红了这个题材。
好比说,第一本写穿越的书火了,穿越确实是它的核心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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