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岚请客,菜品相当精致,赵凌上辈子在皇宫也算锦衣玉食,桌上的菜却是一道也没吃过。
是我自创的,乌岚得意的说,三哥哥知道我最爱做菜了。
赵凌记得,上辈子乌婉闹着要当乌家家主的时候,乌岚也是有志向的,他要当一个厨子。这个志向,自然是被所有人嘲笑,谁会想,首富家的少爷,每天不是数银子,而是蹲在厨房烧火,举着菜刀研究油盐酱醋。
他是唯一支持乌岚的人,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只要学精了都是本事。他把被嘲笑气得躲着大哭的小孩揪出来,讲了一通大道理,他们嘲笑你,哭没有用,你该做给他们看,证明你能做得到。他等着那一天,等他成为名厨,天下人都抢着吃他创意的菜品。
赵凌喝了口汤,好喝。剥开一只蟹,好吃。
足不出户,遍访世间,上天入地,尽在舌尖。
乌岚他做到了。
小花,给爷倒酒。心情大好,怎能无美酒相伴?赵凌此时最想搂着洛溢大笑三百回合,当年他们抱过哄过教育过的孩子,有出息了。如今就算把乌家给败光了,也能凭厨艺名留青史。
当然,洛溢不会给他这样的机会,没准儿让宁庄一刀把他劈了。
赵凌把胭脂酿当水,一口一杯,乌岚看着心里发慌,胭脂酿不是普通的酒,他此生见过酒量最大的人是赵凌,也不过喝三杯就晕晕乎乎趴在桌子上睡了。十三皇子大有破纪录的可能性,但这样喝法,真的不会伤身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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