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历来朝廷遇到了大案,也确实是三司会审的机制。
现在有了一个翰林提出来,而且都察院最高长官左都御史也表示愿意主审,那么从道理上是站得住脚的。
李夔龙倒是显得很稳重,他朝天启皇帝行了个礼,道:“陛下,自秦汉以来,三法司会审,便形成了定制,于是历朝历代凡遇钦案,便由主管刑狱机关会同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共同审理。譬如隋朝的时候由刑部、御史台会同大理寺实行三法司会审。唐代则实行“三司推事”制度,遇有呈报朝廷的申冤案,由门下省给事中、中书省中书舍人、御史台御史等小三司审理。若是重大的案件,则由大理寺卿、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判。到了我大明,哪怕是太祖高皇帝的时候,也都是都察院、刑部、大理寺来决定案情……”
李夔龙引经据典,说了一些前朝的定制之后,又道:“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可以让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也免得引发巨大的争议。锦衣卫在刑侦方面,确实有其专长,可毕竟还是不熟悉案件的审理,臣忝为左都御史,愿意承担这样的大事,亲审此案,也好给天下人一个交代,如若不然,臣恐天下臣民见疑,军民离心。”
他侃侃而谈过后,恭恭敬敬的又行了礼,表现出恳请恩准的谦卑态度。
这边李夔龙一出来,后头又有人道:“臣也愿意主审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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