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起了。
我好几次想过问他,为什么决定和我在一起。
可我害怕,终究是没问,我害怕听到我不想要的答案。
我宁愿让自己当个傻瓜,沉浸在铺天盖地的欢喜里,傻傻地品尝甜蜜。
至于真相是什么,我可以假装不在意。
*
说起一中的四款校服里,数秋款最美,冬款最丑。
冬款校衣裤浑身暗黑色,衬托得肤色发沉,老气横秋。
我不乐意穿,嫌土得碍眼,毕竟那款式老旧得掉牙。
邹凯也跟着我吐槽,提及他一个已经结婚生娃的表哥当年读书时就是穿的这个款式,这么些年一直没有创新改良过,料子都如出一辙,我听得越发嫌弃了。
十月下旬,江城天气转凉,班上同学都迫不及待换上了冬款校服。
可我近段时间比较臭美,十七八度的温度,仍旧不愿意穿冬款冲锋衣,只在吊带外套一件薄薄的秋款校服。
邹凯昨天还戏说我只要风度不要温度,我承认,爱情使我忘记寒冷。
早上起来出门,沉毅送我,他从我头打量到脚,再回到我单薄的上衣上,不认可地拧眉:换上冬款校服吧,奕欢,你这样看着都冷。
我挽着他手臂,脸埋在他手肘上,迷迷糊糊犯困,睁不开眼睛,不要,丑死了。
他揉了揉我脑袋:带着吧,冷了再披上,乖。
我勉强地点点头,打了个呵欠,睡眼惺忪,那好吧。
他回我房里去拿校服外套,我闭着眼睛在玄关那儿瞌睡,他把校服搭在手肘处,陪我一起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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