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路笙第一次给哥哥送生日礼物,为了这件礼物,路笙挑了很久。
大多数手工毛衣的款式色彩都很简单,纯色或者渐变,不加花样会显的单调,加上了又会带出点年代感的土气。
路笙左看右看都不满意。
在网上寻寻觅觅,终于挖到一件出自日本着名编织杂志RICHMORE的毛衣图样。
毛衣是很洋气的棕,白,红,蓝,绿,黄六色拼色,几何形状的色块图案很特别,整件衣服由平针编织而成,袖口与领口采用螺纹边。
简单大方,却又设计感十足。
路笙从看到图样时,就开始想象程之怀穿上它时的样子。
一定很好看。
好看是要付出代价的。路笙是初学,很容易出错,最开始总是一遍遍的打了拆,拆了打。短短的一个多月,拿钩针的手就被磨出薄薄的一层茧子,眼睛也时常熬的酸痛。
可路笙觉得值得。
尤其是现在,看着程之怀穿着毛衣在房间里走动的时候,路笙心里的幸福感几乎要溢出来。
程之怀气质好,从前各种风格的旧衣服都不能掩盖他身上的矜贵感,穿上这件毛衣后,更像是出身良好的小少爷,混在江城外国语一帮非富即贵的子弟中完全没有任何违和感,别人很难看出来他竟不属于这个阶层。
可是,路笙有些酸涩的想,为什么哥哥收到礼物时好像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样开心呢?他甚至都没有当场试一下,而是放置了一个多星期之后才开始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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