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手背上的皮肤依然是这么光滑白皙吹弹可破就郁闷的想死,怎么晒不黑呢!这怎么就晒不黑呢!
天天跑外面风吹日晒的,这皮肤丝毫没见任何损伤。
有一种痛苦叫做天生丽质难自弃。
谁能理解这种挖个鼻屎在别人眼中都美若天仙的惆怅。
作者有话要说: 点错直接开坑的蠢作者不想说话……
☆、见鬼的予君!
清晨的阳光斜打进窗子,唤醒了床上的人。
林蜜萝由菁华伺候着穿戴整齐,看见菁华拿了胭脂过来连忙摆手拒绝,“都说我不用脂粉了,快拿走快拿走。”
别考验一个女人爱美爱化妆品的心啊。
她要下很大的决心才能把胭脂水粉通通当成过眼云烟。
菁华无奈的把东西放回去,又从梳妆盒拿出一支桃木簪,“小姐,您看这就是街面上款式最简单的簪子,几个铜板就能买到,是少爷特意寻来送您的。”
林蜜萝不想辜负了弟弟的好意,打量了下簪子,果然是最最普通的梅花款式,十个农妇有八个会戴的那种。
“那你帮我戴上吧。”
菁华总算露出了笑意,替林蜜萝在头顶绾了个发髻,插入桃木簪固定,说句不当讲的话,自家小姐明明有一个多月没洗头了,头发依然顺滑得很,而前一刻还毫不起眼的簪子,这会像是脱胎换骨一般。
“好了吗?我看看。”
林蜜萝说着就要去照梳妆盒上自带的铜镜,菁华连忙把盒子盖上,佯装若无其事的说,“那样丑的簪子再看也看不出一朵花来,您今天不是还要出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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