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陈浩的解释,夏清自然也没有真的不高兴。
她身为夏家的女儿,从小跟自己老爸经常接触这方面的事,当然明白契约精神的重要性,毕竟这种事的前车之鉴太多了。
很多人合伙做生意之前,都觉得相互间是朋友、亲戚的,因此处于面子或者相信对方,刚开始的时候根本就不考虑合约这方面的事,等到最后真的赚钱了,相互间就开始因为这种事各种吵架,最终自然只能分道扬镳。
买卖没有了,朋友也做不成了,就算是亲戚间也会闹的相互不愉快。
何苦来哉呢?
直接在创业之前,将相互的责任义务,股份权利之类的白纸黑字写清楚不就完事了吗?
先小人后君子,这才是长久之道。
经过先前这件事,如今夏清看向陈浩的眼神,当真是越看越满意了。
毕竟能以眼前这么大的小年轻,而且还是个农村家庭出身的孩子,能和自己相互试探纠缠那么久,甚至还能说服自己,甚至能将契约精神完善到这种近乎不要脸的地步……
呃,确实很有前途!
而另一边,陈浩则是给自己的死党铁哥们打了个电话,并约定让他一个小时内尽量赶过来。
这个铁哥们叫赵高,虽和秦朝的那位牛逼哄哄的宦官一个名,但实力却牛逼的飞起,整个人浓眉大眼一副帅哥相,而且人家还是京都政法大学高材生,现在更是在魔都的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上班,整一个高富帅,和秦朝那位一脸谄媚相的赵高根本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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