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真的是很矛盾的人啊,讨厌夏天,畏热,却喜欢阳光。
幸好她这间小玻璃屋是背阳的,否则铁定会晒黑一个度。
就在豫欢陷入呆滞时,桌上的呼叫器响了起来,“叮铃叮铃”叫地很欢。这弄得跟餐厅叫服务员一样的架势,豫欢本来还怦然心动的混乱思迅顿时跑得没影了。
哼。
沈常西就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臭男人!
为了时时刻刻能使唤她,竟然在她桌上安装了呼叫器!真是骚到没边了才能想出这种馊主意!但凡他在手机上轻轻一点,她这儿的呼叫器就叮铃哐啷叫个不停。
“少爷,您找我什么事啊.....”豫欢走到沈常西的办公桌前,垂着小脑袋等候吩咐。
沈常西正签着文件,钢笔滑过纸张发出微粗的沙沙声,他没有抬头,“帮我加杯咖啡。”
哦。
豫欢走过去端他桌上那只骨瓷杯,一个小时前泡的咖啡已经见底,杯底残印着一圈浅浅褐色。
喝这么多咖啡?算起来,这是第三杯了。
“怎么喝这么多咖啡呀?”她没忍住,话到了嗓子口,倏一下就跑出来了。
沈常西这才抬头,手指揉了揉眉骨,整个人透着一丝疲惫,他哑着嗓:“你难道不知道我为什么喝这么多咖啡?”
“凌晨三点把我弄醒的是谁?”
豫欢吐了吐舌头。
昨天半夜她睡觉前忘记检查窗户了,半夜飞进来了一只蝙蝠,把她吓得半死。就连一向所向披靡的甜瓜也被吓得乱窜,一人一猫在房间内鬼哭狼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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