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给她过完生日后我们就没再分开过了。
我们现在算的上是同居了吧?
同居的日子跟我想的有些区别,没有鸡飞狗跳和争吵不休。
但是各种乌龙却不少,比如:
上周末林影芝那个冒失鬼把自己的牛仔裤跟我的白衬衣一起洗了。
结果自然是我的白衬衣变成了花衬衣。
这时她还恬不知耻的拿着被染花的衬衣跑到我面前“邀功”,“蓝天,我刚干了了不得的大事儿!免费把你的白衬衣都变成了你的专属衬衣,晕染蓝!好看吗?”
这么不知轻重,我自然要收拾她一顿,那天我给她按在洗衣房里好一个泄愤,直到她哭着求着让我放过她。
要说生气,到真是谈不上,却是明正言顺的找了个理由任由精虫上脑。
可回头一想,这事儿若是搁我跟柳莺之间,定是要大吵一架的。倒不是我心疼那几件衬衣,而是柳莺定要摘清自己,强调自己没错。以前我们就常为此争执不休。
可到了影芝这里,却让她的“邀功”硬是闹成了一个“哭笑不得”。逼得我也只能任着那二两半的兄弟做主,方能解气。
今天天气极好,阳光透过窗户投在沙发上,她坐着,我躺在她腿上,我们各自在看着各自的书。
我放下举着的书,已经近中午了,日头艳的很,耀着那正在跳舞的灰尘,也映着她的侧脸。
这是我角色转换后第一次这么盯着她看,果然角色不同眼里的风景也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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