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琛看着苏辰的背影渐渐远离,脑海里总是有着一个念头在回荡,想不分明,但又异常熟悉。
他平生最是自傲的就是自己的分析判断、案情重演能力,在衙门捕快的位置上呆了近三十年,从一个小捕快熬成了如今能主持一方的大捕头,并没有凭借什么贵人提携,完全是靠着自己的真实本领。
事实上,若非总捕头魏进出身崂山道门出云观,一身武功道术厉害无比,他甚至早就凭借着破案的声望登上了总捕之位。
有那么很长一段时间,金眼雕洪琛之名,能令金华宵小为之丧胆。
再加上这位洪捕头嫉恶如仇的性格。
犯事的凶徒,不管是什么身份,什么背景?没有谁不感到心惊胆寒的。
洪琛破案,之所以无往不利,是因为他自小就是过目不忘,脑海里能自然而然的形成画面。
无论什么样的人,只要在他的眼前经过,就算过上十年,都能恍如初见。
他甚至能记得对方的音容笑貌,说话之时每一个词语的颤音。
这种天赋是天生的,被他利用了破案上面来,查验蛛丝蚂迹层层推理,从而还原案情真相,极为神奇。
有那么一段时间,甚至很多人在背后尊称其为神眼捕头。
破案破得多了,就会得罪人。
总有那么一些人并不讲规矩,明面上玩不过,就会玩阴的。
那一天傍晚,洪琛交付了衙门里的任务,提着两斤猪头肉,兴冲冲的回家。
往常这个时候,自家娘子已经在厨房里忙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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