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她回家, 真是一件无比折磨人心性的挑战。
可这种痛苦,又夹杂着欢-愉。叫人宁愿承受。
周司惟强制自己松开她,去取那枚戒指。
纪筝坐起来, 打开手机回信息。
没一会儿他回来, 纪筝接过那个小小的银圈, 靠到他怀里。
周司惟阻止她要戴回去的动作, 指腹轻轻摩挲她手感极好的藕粉色指甲,往下, 顺着按到指根因为常年戴戒指压出来的印痕。
纪筝疑惑抬眸看他。
“旧了, ”他轻描淡写:“重新买。”
“才没有呢,”她反驳:“我戴得很小心, 每年都拿去保养。”
周司惟动动眸, 温热的掌心覆到她小腹,把人往怀里带了带。
摩挲着戒指,纪筝想到一件很可惜的事:“可惜你送我的铃铛没有了。”
那铃铛她一直很珍惜地放在随身包的暗层里,只是有天晚上回家晚了,又是一个人,不幸遇到了抢劫。
伦敦的基建没有国内好,月黑风高, 天气又冷, 她当真是大意了。
从小生活在遵纪守法的社会下,纪筝哪里遇到过这样的事, 当即吓得魂飞魄散, 男女力气又有天然差别, 挣扎了几下后包被抢走。
幸而那人真的只是求财, 拿到东西后跑得飞快, 她半晌惊魂未定, 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去附近的警察局报警。
丢失的钱财不多,即便她再如何描述东西对自己的重要性,也没有得到太多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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