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都过得好。”很是酸溜溜的语气。
是刘学红。
自从毕业后,这还是周小满第一次看到她。
当初,刘学红联合舒珍珍抢了她的工作,把她恶心坏了。
刘学红本人么,估计多少有点心虚。有她的场所,她几乎不去。
是以,这么久了,两人的圈子又有大半交集,竟然没打过照面。
今天张兴国结婚,哪怕人家没请她,她作为一个宿舍的,要来也合情合理。
想到这,周小满不由打量她。
比起读书那会,刘学红显然穿得更好了。此时已经是春末夏初,她穿着连衣裙,底下配了双黑皮鞋,很有几分城里人的样子了。脸上也学着时下人的模样,抹了一些红。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周小满的错觉,她如今的颧骨有些高,加上两道法令纹,看着不是很好相处。
周小满在看刘学红,刘学红也在看她。
与上次毕业的时候相比,周小满似乎更好看了。
明眸皓齿,鼻梁高耸,皮肤白皙,乌黑的头发只是随便扎了个马尾,露出她雪白皓长的脖颈。她坐在那不说话,整个人就给人一种清新脱俗之感。
人比人,气死人。
到这个时候,刘学红不得不承认,人跟人之间是有差距的。
有些人,天生有老天爷赏饭吃。
她周小满长得漂亮就算了,运气还比所有人都好。
有送上门的好工作,有疼人的老公,有乖巧好看的孩子,最后,偏偏人家家庭条件还好,她大约从来不知道为柴米油盐发愁是什么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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