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铮穿的是一件绯色的锦袍,骑在橘红色的肥马上,少年清俊,轻袍缓带,纵马而过,别有一番贵气风流。
街上的人自发地让出一条道来。
二人过去许久,才都回过神来,聚在一起三五一波三两一伙地谈论。
“那是铮二公子和他收的婢女听音吧?”一人不太确定地问。
“铮二公子是从忠勇侯府的方向出来的,莫不是忠勇侯府的小姐?”一人疑惑,“你们没看前面女子那模样,怎么能是一个小婢女的姿态?”
“据说铮二公子的婢女可比大家闺秀还要贵气几分呢!”一人摇摇头。
“没错,这个就是铮二公子收的婢女听音。年前铮二公子带着她出城外狩猎了,就是这副模样。”一人肯定地接过话,赞叹地道,“自从铮二公子收了这个婢女,捧在手心里,多少女子都羡慕她,可是你们也瞅见了,女人和女人又怎么一样?人家的福气也是天生来的,别人谁也羡慕不来。”
“这样的女子都只是个婢女的话,不知道忠勇侯府的小姐会美成什么样?让铮二公子不顾皇上和英亲王的反对,非要求娶。”一人连连感慨。
“嘘,你不要命啊,这样的话怎么能说?快散了吧!”一人一惊,连忙摆手。
其余人也知道皇上忌讳这件事情,满京城的人虽然都知晓,但是无人敢当街谈论。于是,都止住话,一哄而散了。
京城最大的脂粉铺门前停着一辆马车,车前挂着大长公主府的车牌,金燕郡主坐在车中,透过帘幕的缝隙自然看到了秦铮载着谢芳华骑马穿街而过这等场景,听着四周百姓聚在一起谈论,她漂亮的眉目轻轻地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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