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信礼看着他一句话不说地忙前忙后,问:“瑾瑜,你不是住校吗,怎么回来了。”
林瑾瑜把支具放到一边,看见张信礼粗硬的左脚脚踝发肿,紫色、青色、红色的淤血密布,宛如一块五颜六色的调色盘,这些全是内出血留下的痕迹。
“住学生周五打条子就能回家的,”林瑾瑜说:“室友都回去了,一个人在寝室没意思,想回就回来了。”
其实不是的,我只是想来看看你。
张信礼扭伤早已经过了四十八个小时,林瑾瑜起身去弄了块热毛巾过来,还是单膝跪着,给他热敷散淤:“你呢,怎么和沈兰夕在一起。”
“碰巧,”张信礼看着他的发顶:“刚好在一个店吃饭。”
“是么,真有缘分,”林瑾瑜跪着没看他:“……她很漂亮。”
“是啊,”张信礼随口说:“连你都老提她。”
“优秀、漂亮、有气质、性格还好,挺多男生喜欢她的……”林瑾瑜说:“大概没有人不喜欢她。”
“你也喜欢?”张信礼道:“不是说‘兄弟喜欢的我可不夺人所好’吗。”
他指的其实是他刚转学来那会儿,林瑾瑜在教室里谈起许钊喜欢沈兰夕,所以自己不会有什么什么想法的事儿,可林瑾瑜自己这会儿已经不记得了。
他想:你果然是喜欢她的。
张信礼接着说:“以后有一天,假如你谈了女朋友,不管多喜欢对方,到结婚那一步的时候也一定要慎重,想一辈子在一起生活要考虑很多事情,不是光凭着虚无缥缈的爱情就可以走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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